上巿公司前高層及商人涉詐騙判囚 控方申充公共1200萬獲批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1/18 15:45

最後更新: 2021/01/23 12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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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巿公司前高層葉瑞娟及女商人翼小紅涉串謀詐騙被判監,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充公二人共1200萬元資產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東方明珠石油(00632,現稱中港石油有限公司)前高層及女商人涉串謀詐騙,2015年5月於高等法院被經審訊後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成,分別被判監7年5年。控方早前申請充公兩人共1,200萬元從犯罪獲得收益,高院法官今(18日)頒下判詞批准申請,若兩人未能交出被充公金額,則分別須入獄56及37個月。

 

兩名被告為商人翼小紅(現年51歲)及時為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葉瑞娟(現年50歲),兩人於2015年5月經審訊後,分別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名成立,被判監7年及5年,取消出任董事資格10年。

 

控方早前根據《有組織罪案及嚴重罪行條例》申請充公兩人分別900萬及300萬元資產,指有關款項均從可犯罪而獲之得益。法官於判詞中指,翼稱控方申請充公的款項中,部份屬其個人財產。葉則指控方申請充公其300萬,其中200萬已退回翼,故她只收了100萬元。法官則不接納兩人說法,並批准控方申請,兩人須於6個月及3個月內交出有關款項,否則須入獄56及37個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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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